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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重要经济活动实行“三个承诺”和“三个质询”工作的通知

2015年12月11日 14:16  来源: 点击:[ ]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关于对重要经济活动实行“三个承诺”和“三个质询”工作的通知

 

 

各党支部:

 

根据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未来一段时间经济活动多、敏感事项多、对外交往多的特点,为加强对重要经济活动的监督,营造安全、顺利、健康的经济活动秩序和氛围,决定对重要经济工作实行“三个承诺”和“三个质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经济工作范围

 

本通知所称“重要经济工作”,是指《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纳入招标范围的内容。

 

 

二、“三个承诺”和“三个质询”内容

 

(一)三个承诺

 

是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重要经济活动的廉政承诺。具体包括:

 

1.招标廉政工作承诺:资产管理部门在发布招标公告时向学院纪委作出招标廉政工作承诺,并与招标公告一并在次日前送达审计监察处。

 

2.建设方廉政工作承诺:项目执行部门在签订项目建设合同时向学院纪委作出廉政工作承诺,并与合同一并在次日前送达审计监察处。

 

3.施工方廉政工作承诺:施工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向学院纪委作出廉政工作承诺,由项目执行部门在次日前送达审计监察处。

 

(二)三个质询

 

是指学院纪委对重要经济活动的有关情况进行质询。具体包括:

 

1. 对变更合同内容的情况进行质询;

 

2. 对重要经济活动的关键环节执行过程进行质询;

 

3. 对群众有疑意的事项进行质询。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按时按要求向学院纪委报送承诺书。未按时报送的由部门负责人向纪委做出说明,并在一定范围通报。

 

2.学院纪委将组成工作小组对承诺情况和群众反映有疑意的事项进行质询,并在适当范围反馈和公布。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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