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大决策事项
是指涉及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关系全院师生员工切身利益重大问题的有关事项。主要包括:
1.学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举措;
2.学院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3.学院发展战略及规划的制订、调整,涉及学院全局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的制订;
4.校园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学科建设、专业设置和调整、年度招生计划及工作计划方案的拟制;
5.学院内设织机构的设置、调整及人员编制使用的方案安排;
6.教职工收入分配及福利待遇、社会保险、职称评聘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制度规定的制定、修订;
8.学院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的审定;
9.学院重要资产处置、重要办学资源配置;
10.院级及以上重大奖惩事项的推荐与确定;
11.校园安全稳定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
12.关系学生权益的重大事项;
13.国内外重要合作和交流事项;
14.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二、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是指学院各级干部的任免和需要报送上级机关审批的重要人事事项。主要包括:
1.学院副科级(管理岗八级)以上干部的任免;
2.院级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拔;
3.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民主党派负责人的推荐;
4.校外重要机构任职人选的推荐;
5.教职员工的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
6.院学术委员会、教学工作委员会等涉及学院整体工作各类委员会负责人和成员的任免;
7.其它重要干部的任免和重要机构的人事推荐。
三、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是指对学院规模条件、办学质量等产生重要影响项目的设立和安排实施事项。主要包括:
1.1000万元以上学院重大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设计及其合同的审定;
2.国内外科技文化交流与合资、合作(含合作办学)对外投资及学院重大活动项目设立、实施与变更;
3.年度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上重要仪器设备、大宗物资购和购买服务项目的设立、实施与变更;
4.年度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上基建修缮项目设立、实施与变更;
5.重大租赁、承包等项目的设立与安排实施;
6.其它重大项目设立与安排实施。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
是指涉及全院性的资金安排及依照学院财务管理制度达到一定额度的资金调度和使用。主要包括:
1.学院年度预算内单笔10万元以上资金的调动和使用;
2.年度预算执行中发生的10万元以上预算的追加或调整;
3.学院的融资项目、融资规模和偿还计划;
4.其它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
五、重要敏感事项
是指未包含在“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内,但涉及人、财、物管理,属于教职工关注度较高事项范围或教职工存在疑意的有关事项。主要包括:
人事录用;
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定和聘任;
科研、课题经费的分配;
招投标事项的组织实施;
教职工住房(含教职工单身宿舍)福利的分配事项;
其他重要经济活动和敏感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