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纪委:
我部门承担________(项目名称)执行工作,并于年月日履行报告备案手续,根据学院纪委〔2015〕4号文件规定,我们郑重承诺:
一、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学院制度,严守职业道德,依法组织项目执行工作,严格按规履行执行内容变更审批手续。
二、认真履职,廉洁自律,不接受项目执行合作方有可能影响公务执行的现金、有价证券(卡)、股票、支付凭证和物品;不接受其提供的各类用公款安排的私人旅游活动和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其他费用;不接受可能影响公务执行的宴请;不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参与不正当竞争。
三、坚持原则,按章办事,不因任何理由故意刁难施工方或其他分包单位。
四、按照相关规定配合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抽查、质询工作;按要求整改已查出问题和隐患,并承担行政和法律责任。
承诺部门(盖章): 部门负责人(签字):
(建设方)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执行廉政工作承诺送达回执
2015第 号
(承诺部门):
我们已经收到关于(项目)的项目执行廉政承诺,特此回复。
接收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