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部门:财务处(盖章) 报告日期: 年 月 日
支付日期
银行帐户
金额(万元)
用 途
报账部门
资金归属项目
注: 1.每月5日前填报上一月度情况。
2.填报范围为单笔支付金额达到10万元以上的支出。
(也可用帐务系统银行存款明细帐帐页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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